更新时间:2020-10-16 | 视频来源: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观看次数:8499
宣传视频下载地址:(右击链接——目标另存为)
http://www.ljob168.com/UpLoad_Files/media/佛山市失业补助金.mp4
为贯彻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佛山出台了阶段性实施 失业补助金 相关措施。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且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佛山市的失业人员,最多 可领取6个月 的失业补助金。
一、申领对象
1、对象一:2020年3月至12月,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即领取最后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对象二:职工失业前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为我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停保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
二、失业补助金标准
1、标准一: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2、标准二: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
三、领取期限、补领规定
失业补助金只能 申领一次 ,参保当月不享受失业补助金。
领取期限 最长为6个月 ,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按月发放,次月到账。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迟可至2021年6月。
2020年3月至本市政策出台前已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一次性申领符合条件月份的失业补助金。
四、申领时间限制
符合在我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线上申领失业补助金,也可在最后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领。
五、申领渠道
1、线上办理
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粤省事、以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申领,目前线上可登录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国家平台失业补助金申领。
入口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
六、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或其遗属必须及时告知经办机构并办理失业补助金停领手续:
1.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2.正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3.已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终结失业保险关系且之后无参加失业保险记录的;
4.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
5.移居境外的;
6.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7.应征服兵役的;
8.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9.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社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2838180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力资源协会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12-2023 www.sdljrx.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