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至1900(元/月),18.1(元/小时)
发布时间:2021-11-26 | 稿件来源:龙江镇人力资源协会 | 阅读量:4502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1〕345号),从2021年12月1日起,广东省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顺德区将执行第二类标准(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月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1元/小时。
请各位企业在制定职工薪酬时注意。
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表
网站首页|会员服务|网站声明|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力资源协会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12-2023 www.sdljr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603390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