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战略,建立健全人才安居保障机制,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现开展2016年度顺德区重点领域人才安居调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一)基本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区没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没有享受过任何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二)工作单位。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在我区企业单位、科研机构工作(柔性引进人才须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协议,每年在我区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2.在我区已创办企业(申报人为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企业主要负责人);
3.在我区卫生系统单位工作;
4.在我区教育系统单位工作。
(三)个人条件。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二、申报时间5月9-18日。
三、申报资料
2016 年度顺德区重点领域人才安居调查汇总表(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调查资料将作为今后享受我区人才安居政策扶持的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二)本次调查以“诚信申报”为原则,发现申报人隐瞒或虚报学历、职称、住房等情况的,由我局提请录入政府诚信 建设体系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今后不再受理其人才安居的申请。
(三)各单位请在申报期限内把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ljhr@ljob168.com,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