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系某建筑公司员工,12月1日,公司安排朱某在一工地对外墙空调机架进行油漆工作,约16时朱某在其工作的空调机架上吸烟引燃了身边工作使用的天拿水,导致全身着火。……
【案例】2009年1月1日,张乙入职B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2010年7月9日,张乙因意外受轻伤导致骨折,医院开具了病休证明,要求张乙休假3个月。公司同意了张
刘某于2009年4月10日到昌乐县某纺织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在工作期间,单位没有为刘某缴纳社会保险费。2010年5月16日,刘某辞职后诉至昌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为其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员工休病假,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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