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2-01 | 稿件来源: | 阅读量:3086
附件下载: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2013 年度留学人员 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外专函[2013] 4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海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近期回国工作(主 要在非教育系统);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四)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申报项目类别
按照《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人发〔2001〕33 号)规定,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 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近期回国或即将回国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研究的留学人员。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并于2月17日前将《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四份提交人力资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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