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龙江镇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
发布时间:2016-08-09 | 稿件来源:龙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阅读量:2839
各用人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应办理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度审查(以下简称年审),现将2015年度年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龙江镇行政区域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包括在本镇登记的外地驻我镇的单位和企业,私营企业,港澳台同胞和华侨投资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二、年审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9月15日。
三、年审机构
龙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龙江镇人民南路110号西海花苑4号(即旧执法中队)。
四、年审所需资料
年审所需要的资料可登陆顺德区残疾人就业信息网或龙江镇人力资源协会网站下载,联系人:曾小姐、李小姐,联系电话:23888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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