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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市外就医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6-05-13 | 稿件来源:龙江社保 | 阅读量:12606

市外住院报销方式:
方式一(经市内医院转院):
  参保人在入住市外定点医院前先持市内二级及以上(在顺德是指区第一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伍仲珮纪念医院及同江医院)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备案表、身份证、病历等相关资料向社保各办事处申请,经社保核准后再入住转入的市外定点医院,出院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方式二(直接向社保申请市外住院):
  参保人未经市内二级及以上(在顺德是指区第一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伍仲珮纪念医院及同江医院)定点医疗机构转院的,提供身份证、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直接向社保各办事处申请市外住院,经社保核准后再入住所申请市外医院的,出院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备的,社保机构可即时现场核准。参保人未经社保机构核准,先行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如需详询,请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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