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联系电话 0757-23381128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龙江镇人力资源协会 > 政策法规 > 关于开展顺德区2016年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报工作的通知_详细内容
政策法规

关于开展顺德区2016年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3 | 稿件来源:龙江镇人力资源协会 | 阅读量:7091

  根据《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顺府办发〔2015〕17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2016年高层次子女入学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3月1日启动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资格审核时间
  申报时间:2016年3月1日--3月25日
  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3月28日--4月8日

二、适用对象
  (一)高学历高技术人才。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在我区工作的博士(含海外留学归国博士);
  2.各行业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二)优秀企业(科研机构)紧缺适用人才。
  1.本办法所称优秀企业紧缺适用人才指在我区上年度纳税100强企业(下属年纳税超1000万元的子公司单独计算)、高新技术企业、龙腾企业、经认定的重点招商项目落户企业、各类国家(省)示范或试点企业(如创新型企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等)工作的高层管理人员(原则上应为副总经理或同等级别以上人员)或技术研发带头人;
  2.本办法所指科研机构紧缺适用人才在各类公共创新平台工作的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研究人员或技术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或同时符合以上多个条件的优秀企业(科研机构)每年推荐名额均不超过2名。
  (三)突出贡献人才。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2.列入国家级和省级重大人才培养工程或计划的高层次人才;
  3.获得我区“功勋人才”、“金凤凰人才”荣誉称号的人员;
  4.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人员;
  5.以在我区工作成果获评市级以上的创新领军人才或创业领军人才;
  6.落户我区的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包括1名带头人和1~2名关键技术人员)。
  本办法所称国家级和省级重大人才培养工程或计划主要指“千人计划”、“长江学者计划”、“珠江人才计划”等国家或省组织实施的人才培养工程或计划。
  本办法所称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人员主要指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等。

三、子女入学原则
  (一)户籍不在我区的高学历高技术人才、优秀企业(科研机构)紧缺适用人才的子女可享受户籍生同等入学待遇,在自有产权房产所在地镇(街道)或工作所在地镇(街道)公办学校安排解决。
  落户我区的高学历技术人才、优秀企业(科研机构)紧缺适用人才可在户籍所在镇(街道)或夫妻任一方工作所在镇(街道)为子女申请跨学区入读公办学校。
  (二)突出贡献人才的子女可在全区范围内申请入读基础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三)出现超出本条第(一)(二)项规定的入学申请情况,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认为确有必要帮助解决,可由单位提出申请,并经所在镇(街道)审核通过后,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按照“一事一议”的方法协助解决。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在我区入学的,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供有关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
  (二)单位推荐
  1. 用人单位对个人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其中优秀企业(科研机构)紧缺适用人才由法人代表或高层主要经营管理者(一般应为副总经理以上)填写推荐意见。
  2.有关申请材料于2016年3月25日前报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资格审核。(3月28日--4月8日)
  1.在本镇(街道)范围内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的,由镇(街道)自行审核,通过审核人员名单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教育局备案;
  2.申请跨镇(街道)入读或申请入读高中阶段学位的,则由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镇(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 局初审后,再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名单给区教育局。
  (四)学位安排及公示。4-6月区或镇(街道)两级教育部 门根据申请情况和学位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调剂处理,按照小学、初中和高中招录时间统筹安排学位,并对安排的学位进行公示。
  (五)办理入学手续。区或镇(街道)教育部门将通过公示人员名单,交由各公办学校通知并安排注册。

五、申请资料
  (一)《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详见附件)一式三份。
  (二)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户口簿(或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证件)原件、复印件。
  (三)资格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等)。
  (四)工作证明材料。劳动合同、任职文件或参保证明等。
  (五)出企业(科研机构)法人代表或高层主要经营管理者(一般为副总经理以上)填写推荐意见的,提供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或相关任职文件。
  (六)居住地证明或房产证明。
  (七)转学还需提供现就读学校转出证明等资料。

六、其他事项
  (一)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报不接受已在我区就读尚未毕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重新择校入学申请。
  (二)申请入读高中一年级的,可于今年3月报名参加我区的中考,并享受与户籍生同等待遇;如在原籍参加中考,则可凭当地中考成绩证明,于今年7月20日前提出入学申请,由区教育局认定并统筹到相应的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申请转学的,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规定的时间,填写《转学申请表》,按办理程序申请。
  (三)当跨学区申请入读同一学校人数太多,学位难以满足时,采取抽签或摇珠的方式确定入读名额,未抽中人员另行调剂安排入学,如不接受调剂安排则自行解决 。
  (四)部门分工:
  1.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按照分级审核的原则,负责对符合第二条第(一)项、第(三)项 1-3点规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
  2.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或各镇(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按照分级审核的原则,负责对第二条第(二)项、第(三)项4-6点规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
  3.区教育局或各镇(街道)教育局负责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的学位安排。
  (五)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不予办理入学申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区民政人社局联系人:陈先生、关小姐,电话:22831081、22835707 。


附件:
1.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适用非跨镇街入学申请)
2.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适用跨镇街入学和高中阶段入学申请)
3.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转学申请表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力资源协会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12-2024 www.sdljr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6033904号-1

欢迎关注以下公众微信
人力资源协会
×
龙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江镇人社局微信二维码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关注。
×
龙江镇人力资源协会
龙江镇人力资源协会微信二维码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关注。
分享到: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