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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顺德区基层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2-04-02 | 稿件来源:龙江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 阅读量:3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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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受理范围
  (一)补贴对象:
  就业时属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

  就业时属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3000元/人。


  三、办理流程

  (一)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人员应于稳定就业(指处于与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状态)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就业地公共服务办公室提出补贴申请。
  (二)申请流程
  1、办理《就业创业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二寸近照2张、劳动合同复印件到所在镇(街)公共服务办公室办理。
  2、申请补贴:注册登录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简称“省资金系统”网址:https://www.gdhrss.gov.cn/gdjycy)提出申请后,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所在镇(街)公共服务办公室初审。


  四、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3份(以省资金系统打印为准);
  (三)《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四)《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五)学信网学历认证1份;
  (六)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七)银行卡复印件1份。
  (除《申请表》外,所有材料需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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