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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龙江镇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3 | 稿件来源:龙江镇人力资源协会 | 阅读量:5005

一、申报时间
(一)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1. 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8 月3 日至8 月21 日;机电专业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9 月3 日至9 月28 日。
  2. 除建筑、机电专业外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8 月至10 月(具体时间请查阅有关高级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发布的文件)。
(二)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属区评审的专业(机械、电子电器、轻化、建筑)定在8月3日至9月14日;送市评审的专业定在9月25日至10月19日;送省评审的专业按省相关部门的评审通知。

(三)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材料报送时间

  全年受理。

(四)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属区评审的专业(机械、电子电器、食品化工、建筑、农业、计量、律师)定在9月17日至9月28日;送市评审的专业定在9月25日至10月19日;送省评审的专业按省相关部门下发的评审文件时间。

(五)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材料报送时间

  全年受理,主要集中在8月3日至10月31日。

二、受理地点
(一)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
  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提交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一门式37-46 窗口,一门式窗口受理后申报人再把材料提交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四楼18 号窗口审核并盖章。
(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
  1. 属区评审的专业
  区属企事业单位的评审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提交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一门式37-46 窗口;镇街企业事业单位的评审材料提交到单位所在的镇街人社局。
  2. 属省、市评审的专业
  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提交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一门式37-46 号窗口,一门式窗口受理后申报人再把材料提交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四楼12 号窗口审核并盖章,然后自行送审。
(三)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材料
  区属企事业单位的中、初级认定材料提交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一门式37-46 号窗口。镇街企业事业单位的初级认定材料提交到各镇街人社局,中级认定材料由镇街人社局审核后,由申报人自行提交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一门式37-46号窗口。

三、联系方式
  申报人应按规定要求将申报材料先送工作单位审查、公示,再由工作单位所在镇街人社局或区属主管部门审核、统一报送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一门式37-46号受理窗口)。龙江镇办理职称评审业务联系方式:
  龙江人社局(地址:龙江镇人民南路110号西海花苑4号人才人事窗口),29290031

四、网上申报有关事项及指南
  自2017 年起,广东省职称评审工作启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210.76.66.109:7006/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专业技术人员须先通过该职称管理系统申报评审或认定,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指南及有关表格填写提示请登陆http://www.shunde.gov.cn/hrss/page.php?Aid=2&Bid=7 参考。

五、发证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要求推行电子职称证书,我省2018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纸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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